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
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,始建于1950年,是山东省建立最早的艺术学科。经过六十余年几代音乐人的共同努力,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,学科建设完备,教学设施完善,内涵和外延都得到长足发展。1996年,获得山东省首个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;2006年获得山东省首个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点;2009年,获得山东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;2011年,获得山东省首批音乐与舞蹈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。学院现招收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、音乐学(音乐艺术管理方向)等五个专业(方向)全日制本科生,是山东省高层次音乐与舞蹈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。
专业优势突出 学院不断强化专业建设,取得显著成绩。音乐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(2009年)、国家级特色专业(2010年);舞蹈学本科专业在全国同类专业中排名第五(2005年),舞蹈学研究生教育在全国同类专业中排名第三(2012年),被评为校级特色专业(2012年)。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门,校级精品课程9门。
师资队伍精良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、学历、学缘结构合理、学术水平高、社会影响力大的教师队伍。现有教职工中有50%具有高级职称,60%有博士、硕士学位;1人任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,2人入选首批“国培计划”专家库,1名省级教学名师。学院先后聘请刘诗昆、郎朗、李德伦、刘德海、郑小瑛、周小燕、金铁霖等著名音乐家为我院名誉教授,并定期来我院讲学。
科研成果丰硕 近年来,该学科先后出版专著(教材)30余部,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,主持承担省(部)级以上课题十余项,厅(局)级课题百余项,获得包括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、山东省委省政府“泰山文艺奖”一等奖在内的省(部)级奖励20余项。
交流合作广泛 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广泛。与法国埃夫里大学建有长期合作关系,定期邀请国内外名师来校讲学,并委派师生先后赴法国、韩国、日本、肯尼亚、美国、台湾等国家(地区)进行学术、艺术交流活动。2011年我院成功举办了“第九届中外音乐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”,学术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。
办学条件完备 学院有琴房140余间,拥有多媒体电脑音乐室、MIDI制作室、数码钢琴教室、音像资料室、录音棚、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、舞蹈形体训练房等,并拥有斯坦威等演奏级钢琴多架,各种乐器齐全。根据学校十二五规划,音乐学院在长清校区规划建筑面积14000余平方米,预计2015年竣工。
育人质量过硬 学院已培养毕业生三千余人,工作在省内外高校、机关、部队、中学及文艺团体等企事业单位。培养出一大批优秀教师、知名学者和艺术精英。近年来,师生代表山东省在国内外音乐舞蹈赛事中获奖百余项,其中在“文华奖”、“桃李杯”、“金钟奖”、“荷花奖”等国内最高级别的音乐与舞蹈大赛中获奖十余项,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2011年,音乐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。